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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省级企业家蒙受奇冤身心落魄 多个如日中天的企业及项目被疯狂侵吞和摧毁
发布时间:2022-04-25 14:21:37 点击次数:152
一位省级企业家蒙受奇冤身心落魄  
多个如日中天的企业及项目被疯狂侵吞和摧毁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农民企业家贾中民蒙受的奇冤意味着什么?
                
 记者   孙  烨    孟  丽   张东旭  沈  璐 
            
    编者按: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一位德高望重的农民企业家,白手起家,1996年,和平顶山市湛河区九里山办事处共同开办了年产30万吨的一个大型煤矿,安排就业人员150人,年纳税70万元; 1997年,投入680万元建设了一座大型的河南省出口HN25号供应香港的大型三元化活猪养殖场;1997年,转包了鲁山县司法局所承包的碱场温泉开发有限公司,担任两劳回归基地副主任; 1999年,又投入580万元办起了日产20万元的石人山矿泉水开发有限公司。
    贾中民先后被河南省授予优秀农民企业家。就是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省级”企业专家,被当地职能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折腾的支离破碎,穷困潦倒,使其身心蒙受巨大摧残,而企业资产被当地一些国家干部非法占有或侵吞。就这样,一位精明强干的创业“英雄”,如今被迫害得面目痴呆,神智幌惚,行动迟缓,与当年判若两人。
    中国历朝历代都特别注重经济的复苏和振兴,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一再强调“经济是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命脉,而经济的发展要靠有头脑的经济人,就是企业家。贾中民没让国家花一分钱,硬是靠自己自力更生,白手起家,创建了自己一个个具有实力的企业。更让世人嘱目的是:这些企业居然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创造了世人瞩目的社会效益。贾中民也成了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老百姓心目中最爱戴的人。与此同时,贾中民的企业也就成了商人垂涎三尺的“聚宝盆”。俗话说“有钱能买鬼推磨”,而贾中民的这盘“磨”,就是某些人花钱买通了相关主管部门中的“鬼”,利用其手中的权利把贾中民这些企业搞垮,变成了他们的个人领地。而创造这些企业神话的主人不但被逼其无偿交出自己的股权和实体,而且让其名利皆无,求生无路,寻死无门。贾中民多次向省、市、县政府反映,巡视组也曾致函河南平顶山鲁山县委负责人,但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为此,我们特将贾中民事件公布于世,放在阳光下,以期引起有关部门和广大读者的关注。
含莘茹苦的创业之路缔造了平顶山市企业界的辉蝗
    贾中民凭借个人的影响和实力,在一片片荒野僻壤上建造一个个现代化的民营企业,而且还要保证当地的纳税任务,这种近似神话般的故事居然在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成为现实。而创造这一奇迹的主人名叫贾中民,他就是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多家公司的董事长,德才兼备的农民企业家。
    贾中民1989年下岗,下岗后合伙集资办起了一个煤矿,安排就业人员150人,纳税70万元。
    1997年,他又投入680万元建设了一座大型的河南省出口HN25号供应香港的大型三元化活猪养殖场,由于出口量大,铁道部门提供三列快车抽两个车皮供他专用。国家给贾中民专门颁发了HN25号供港活猪的证件。
    1997年,贾中民转包了鲁山县司法局所承包的碱场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司法局任命贾中民为两劳回归基地副主任,给失足青年提供了一个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接受教育和学习的场所,使他们回归社会,获得改造、学习和创业的机会。
    1996年,贾中民和湛河区九里山办事处共同开办了年产30万吨的一个大型矿井。
    1999年,贾中民投入580万元办起了日产20万元的石人山矿泉水开发有限公司。安排贫困山区就业人员50名,下岗职工30名,使他们生活有了保障。
    短短几年,贾中民共给国家缴税利和外汇80多万元。
    由于贡献突出,1997年,贾中民被平顶山市评为纳税模范,参加过模范会议,贾中民的名字刊登在平顶山日报上;1997年,河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金沟养殖场成功经验说明了什么?”;2000年,贾中民被评为鲁山县公安局监督员;2001年,被评为平顶山市公安局监督员;2002年11月,被评为鲁山县人民法院监督员;2002年,被评为鲁山县纠风办代表;2003年,贾中民被河南省中小企业局评为经济师职称。
    在这期间,贾中民给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所做的贡献令人钦佩:他收养了2个孤儿,现已长大成家;1994年,他捐资1.2万元为梁洼镇2万口人解决了吃水难问题,现有石碑一座;1997年,他捐资3000元,使贫困家庭袁新泉同学圆上了武汉大学梦;1998年,他捐资2000元为生活困难的雁鸣庄村无钱上不起大学的学生,圆了上南京大学的梦;1997年,他捐资50000元修了一条从昭平湖通往碱场村长约4公里的道路,这条路涉及20多个自然村,2万人的必经之路,路面坑坑洼洼。每逢雨天,来路行人踩泥趟水,汽车经常抛锚加不上油,人驮自行车趟水走。当时村民们为了感激他,写了一篇顺口流写在墙上,一晃13年过去了,这顺口流老百姓还都铭刻在心:此路烂泥沟,久坏无人修,老贾来垫路,行人不担忧;2000年,他捐资10000元为家庭生活经济困难无钱考大学的学生。现有石碑一座,在鲁山高中院内。同时,贾中民捐资6000元,给熊背乡订了科技报;投资1000元给李沟村危房做了缮修;捐资2万元给鲁山县医院用于病号楼建设;捐资6000元,为南街两村民死后解决安葬问题;捐资5万元给煤炭局作为开发石人山用;捐资7000元给18岁工人焦家芳解决了治疗手术问题,使18岁的姑娘重获第二次生命;捐资每户200元,共20户,总捐款1.2万元,三年给20户贫困户解决过年难问题;1999年,鲁山县原始森林失火,火势凶猛,马上就燃烧到国家4A级石人山风景区,如不及时扑灭,当地居民就受到威胁。鲁山县委正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上阵,和当地武警官兵参加救火,贾中民毫不犹豫拉一大车矿泉水上山慰问救火的干部和人民子弟兵。部队陈师长激动的握住贾中民的手说“感谢你”,并拍下了合影挂在部队的办公室里作纪念;2000年,贾中民捐资3卡车矿泉水折价4.5万元进入人民大会堂,赞助中国妇联召开情系西部,共享母爱的公益活动;同年,贾中民又捐资6000元,给熊背乡干沟村买了一辆三轮车,专门让村民经常拉养殖场场的猪粪卖给邻乡,使17户脱贫;2001年,贾中民捐资10万元,修了650米通往三间房村的水泥路一条,解决了祖祖辈辈雨天行路难的问题。
    2003年3月18日,贾中民荣获第三届“新世纪之声”《共和国颂歌》被列为新世纪优秀人才,由人民日报社市场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部、中国武警杂志社、中国文化报社、中国作家杂志社给贾中民颁发的优秀人才进入人民大会堂开会的邀请书。
    中央及省市领导,曾在相关会议上专门向鲁山县县委领导询问贾中民的近况,并指示政府要给予扶持和帮助。贾中民的感人事迹一度成为鲁山县乃至全国企业系统学习的榜样。
一场场精心策划的“合伙陷阱”,铸就了贾中民一个个悲剧
    贾中民倾注全部心血创建的一座座丰碑,非但没有成为他攀登理想境界的阶梯,反而变成了被人挤兑和嫉恨的根源。这一道道耀眼的光环和一块块金光闪闪的奖牌在某些人眼里变得一文不值,反而成了嫉火熊熊燃烧的火种和助燃剂。就在贾中民的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之时,一个个让贾中民转眼间变成为“另类”的阴谋,依次粉墨登场了---
    记者罗列几宗困扰贾中民的几个典型案例,就知道这个企业家在当地的生存状况,更彰显平顶山这个地方的执政环境竟如此恶劣:
   
    一、与平顶山市湛河区九里山办事处合作开矿
    1996年贾中民与九里山办事处共同投资创建了山庄煤矿。当时,办事处投资117万元,采矿所有权占15%股份,贾中民投资220万元占股份的50%。1997年建成投产,办事处党委书记余义武提议办事处副主任邢德鼎担任该矿矿长,班子其它人员一律不准过问。2000年底,煤矿经营三年后,邢既没有向班子汇报过经营状况,又没有上交利润,邢突然宣布不干了,让所有的债权人找办事处要账,矿上职工工资一年没有发放,甚至有一工伤人员抬到办事处的办公室内吃、喝、拉、撒、闹。为此,合伙人贾中民愤怒之下多次到办事处反映邢德鼎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让高国语副主任带队到该矿清产核资。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结果调查中发现:1、企业自投产以来,产煤约12万吨,按当时平均煤价110元/吨计算约收入1300万元,而在账面上只显示收入400万元;2、集体企业成了个人私产。矿上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是邢和余的亲戚,卖煤不入账,搞账外支出,经查后高国语了如指掌,为此造成邢与高国语之间的激烈矛盾;3、在合伙期限内邢背着贾与办事处另签订了合同外的承包合同,就按另签的合同,邢也没有按合同兑现,导致清产核资无法进行。没办法高国语建议找专业的会计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可就在企业向新找的另一家会计事务所,就是平顶山市明生会计事务所交账的当天晚上,高国语接到邢的电话威胁“……将来一定要整死你……”。
    经明生会计事务所审计共查出违法违规问题14项,其中主要有:1、账外支出1200多万元,收入不记账;2、采取虚列开支,空挂账目等手段,偷税110多万元,少交维检费80万元;3、卖煤没有价格;4、邢德鼎采取非法手段,以自己亲戚的名义骗取企业资金80余万元等。当时会计事务所负责人胡运对高国语说,还打电话威胁你哩,这每一个问题都能让他蹲大牢,并打印了审计初稿让高国语到办事处征求意见。
    高国语向余汇报后,建议召开党委会通报情况,余迟迟没有反应。后来,他和邢商量后到事务所活动想通过私下摆平此事而遭到事务所拒绝,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当即告诉余和邢说事务所是中介机构,应坚持公正,否则也无法向高国语交待,就回绝了。
    1个多月后,审计所的朱会计通知高国语去拿新的初稿,高国语一看与原来的初稿出入很大。1、总收入少了300万元;2、原来亏损400万元变为盈利;3、审计结论中偷税变为欠税。当时高国语提出了一个问题,废弃的生产巷道在生产中已消耗掉了,怎么能算固定资产80多万元?从这里高国语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就向当时的区委书记冯长宇作了汇报,但汇报的当天下午,余对高国语进行了无端责怪,并把贾向区里汇报的内容全部能和盘端出。从此,高国语再也不相信地方政府了。没办法,高国语写信向省纪委、省检察院反映,但几天后,反映的内容又在班子会上摆在了桌面上。一星期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人胡运又带着初稿来办事处征求意见,这时,高国语要求召开班子会议公开此情况,可作为办事处党委书记余义武执意不让此事公开,说就让高国语认定一下算了。当时又因为固定资产的事与胡争论,高国语拒绝在审计报告上签字。为此,地方上部分领导干部绞尽脑汁,无端找出一些莫须有的问题对高国语进行了长达6年的残酷迫害。
    2002年,高国语由于反映举报办事处的诸多重大问题,当地政府竟然超出一些根本就不存在的罪名,把高国语送进了看守所,当时说高国语受贿1万多元。而从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事实是这样的,区地税局在建办公楼中,要求高国语帮助他们处理工农纠纷(高国语当时不分管这项工作),考虑到高国语星期天也没有休息,下班也没有休息,交通费也没有给高国语解决,觉得过意不去。所以项目结束后,给高国语补助了1万多元交通和误餐费,当时高国语不知道这个报酬该接不该接。2001年月,高国语咨询了市经委,问他们这些款该不该得。当时市纪委三室张跃军说“不该得,因为你有工资哩。”高国语说如果不该得,应该交给谁。张说交到市纪委。当时张保证,不移交,不做处理,并为高国语保密。他们的主任王耀军还对高国语说,将来不管谁办案办到这里与你没有责任,并说适当机会给你表彰等,这是廉洁自律的表现。高国语当时要求把保证的话写出来,张建军说写上主动交款就可以了,于是把临时收据上写出了“主动退款”(过了一段,他们又把这个临时收据要回来,换成了正规收据)。可事后一年,把高国语“表扬”进了看守所四个月零十二天,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当时执行的是“逮捕”。高国语要求起诉时让纪委的有关人员到庭,让记者参加,结果他们给高国语一个不起诉决定书,把这钱说成是“骗取”、“追缴”等。高国语提出异议,检察院的人说“检察长说了,如果有异议就不放高国语出去”,硬逼着高国语写保证“不审诉、不上诉、不上告”,才放高国语出去(当时高国语心想只有先出来,才能把问题弄清楚)。这位在困难面前从未妥协过的铁汉子,在这打着法律招牌的淫威面前他不得不低下了刚直的头……并非出于软弱与屈服的他,第一次干了一件违心的事。然而这违心的代价是他始料不及的…
    出狱后,高国语到市纪委要原始收据,他们不给,最后跪下求他们,张跃军说“原始收据”找到了,但不能给你,组织上可以来我们这里调查。
    无奈,高国语找到了区纪委,而区纪委调查后,区纪委魏道静副书记对高国语说,市纪委对你保证的话都承认了,但给你严重警告处分,当即高国语就不接受,而区纪委说如果不接受这个案子无法了结,谁叫你不交到区里呢,交到区里就没事了。还威胁高说:你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他们能保证的话,当时为什么你不用录音录出来。高国语一气之下,得了高血压、脑硬塞。
    2004年,由于高继续往上级逐级举报、上访,地方又对高国语进行“双规”,理由是高国语在跑项目中受贿。记者了解到这种情况就质疑,这真是胡闹,真是颠倒黑白。为此,记者找到了当时的相关部门和领导查询此事,事实是这样的,当时,区委、区政府为了振兴经济,多次制订优惠政策,号召机关干部积极找资金,跑项目,并规定钱只要不装腰包就不追究,跑来的资金可奖励5%。九里山办事处所辖李堂村(库区移民村)由于缺水吃,经常到附近企业抢水,造成工农关系紧张,长期因缺水上访告状,得不到根本解决。高国语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就帮助他们上跑省城,下跑基层,历时3年,争取上级资金50多万元,带领群众义务出工,建成了长达3公里饮水上山工程,彻底解决了周边群众人畜饮水和山地灌溉用水的问题,稳定了民心,造福了群众。当初在争取项目时,村上没有一分钱,路费、手机费、招待费全是高国语和支部书记李长义垫资,村上、办事处没有给高国语报销一分钱。项目跑成后,村两委过意不去,给高国语报销了1万元的手机费(含招待费),这与受贿没有任何联系。为了打压高不上访,不举报,地方政府某些既得利益者借题发挥,抓住这些根本不是问题的事情,硬说这笔钱是受贿,他们在高国语严重高血压的情况下,让高国语跪了整整一夜。高国语不服,他们打高国语的耳光,用木棒压到高国语腿上,用皮带拉高国语的头,并用烟头烧高国语的脚,惨无人道不讲理,并逼着高国语把跑项目的费用让高国语个人拿出来。甚至为了达到加害高国语的目的,他们采取诱供逼供的方法,让高国语顺着他们的意志说,稍有不服从,就打就骂。马喜斌打高国语两次,他打高国语的理由是有一次到人民医院走头碰头高国语没有理他;张晓东打了三次,第一次大约7点左右,张找了两根白木棒,让高国语跪在木棒上,另一根压住高国语的腿,并打了高国语两个耳光,说:“你从看守所出来以后,为什么不到家里看我?”随后,他又悄悄对高国语说:“把跑项目送给冯书记的1万元钱就说是你自己花了,人跟人不一样,你跟冯书记相比,你算人吗?”高国语不认,他就打电话叫来一个检察院姓景的,用皮带打着高国语的头,用腿蹬着高国语脚让高国语跪直,一直折磨高国语到十点半,贾始终不认,接着他出去马喜斌又进来,他躺在床上让高国语跪在他面前骂高国语,深夜两点四十六分,张晓东又进来,并打着对高国语说:“党叫干啥就干啥,你把这事应下来,是党的需要,就是冤枉你也是应该的”。打着还说“你是个猪,你就不会求饶”,这时高国语大声喊“你打死高国语吧”,打的高国语没有办法,只好暂时答应他说“高国语认下来”,当后来做笔录时,高国语又不承认了。六点二十三分,张晓东又进来打高国语,这时高国语昏死了过去,醒来时已是七点二十分,在做笔录时高国语还是没有认,这时一个副局长笑了笑,示意他们不要再问高国语了,最后逼着高国语把跑项目所有费用2万多元(包括区委办公室要的2000元)都叫高国语个人拿出来,高国语家里实在没钱,高国语老婆是下岗职工,儿子上学老婆四处借钱借不到,后来他们说没想到你这么穷(这笔钱仍是逼着高国语分期分批给他们)。接着高国语的血压又升高了,又昏迷了,马喜斌按着高国语脉搏,怕高国语死在那里,就让办事处的两个人把高国语抬到家里扔在家里不管了,他们让高国语写检查,因为高国语没错写不出来,几次写他们都不满意,最后他们自己写好让高国语抄下来。接着高国语的高血压、脑梗塞又犯了,一直痴呆了几年,到了2007年才逐渐清醒。住院期间,高国语多次要求派陪护,办事处没有答应高国语。许多干部偷偷地夜间到医院看高国语,回来后马喜斌到处炫耀说他是如何如何把高国语制服的,区里许多干部看不过去,到家里要求给高国语做证,让高国语告他。当张晓东第三次把高国语打昏过去,高国语苏醒过来后说,为了群众吃水,高国语出钱受这样的折磨,换来了群众的安定,何苦呢。在场的许多纪委干部表示同情和理解,区纪委的马科长恶狠狠地对高国语说,你不要不服气,红太阳还有黑暗的时候,毛泽东还三七开的,你得罪了领导就是不行,区检察院张晓东对高国语说,让你和死刑犯关在一起,整死你。后来,高国语吃惊问爱人,我咋会在家里呢?高国语爱人说:“人家快把你打死了,害怕你死在监狱里,用办事处的车把你拉回来扔地上不管了。你成了植物人,我喂你药和饭,你也不知道。现在两个月了你才苏醒。”这真应验了邢德鼎所说的整死高国语的话。
    总之,在以冯长宇(原区委书记现为省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余义武(原九里山办事处书记)、邢德鼎(原办事处副主任、煤矿矿长)的残酷迫害下,致使高国语高血压、脑梗塞发作两次,右半身微瘫,头脑不清,嘴歪,经过几年的治疗,高国语的病情基本稳定,但高国语决不屈服,高国语多次向中央、省纪委、检察院写信,但均石沉大海,找税务局,税务局说区里不让查;在看守所期间继续向办案人员揭发邢等人的犯罪事实,出来后听区纪委的人说书记、区长不让查,真是审诉无门。当记者见到高国语时,他再次以真名实姓向记者陈述反映如下几个严重的问题:
    1、揭发余义武、张二顺、邢德鼎互相勾结,搞假承包,侵吞国家和个人资产。
    据我们采访得知,其中一个承包合同没有班子研究通过,当时在研究时,高国语和陈跃顶副书记都提出要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走招标程序,党委会没有形成决议,后来他们暗箱操作签订了承包协议,造成国有资产1.5亿的大量流失(后来听说邢打了欠条,把煤矿全部据为己有)。(1)如果承包是真的,为什么不按承包合同来?不交承包款,不交税,不还贷;(2)邢德鼎继续担任副主任,办事处给他发工资,就不具备承包资格;(3)如果承包是真的,为什么邢德鼎让职工和伤员到办事处要工资;(4)如果承包是真的,办事处为啥还要派高国语去清产核资?
    2、揭发余义武所用手中的权利,以亲戚名义卖煤、买铲车等骗取资产88万元(审计报告中显示)。
    3、揭发邢德鼎利用欺骗手段,偷税漏税骗税110万元,逃取各种规费80万元,私改98年5-6月份账目,贪污资金21万元(该材料高国语已于2001年上交给区政府)。
    4、揭发冯长宇公开充当他们的保护伞,在九里山班子会议上公开讲,不能让市检察院插手,一插手就把人逮起来了。是他给市检察院说的不让查的。为达到掩盖事实真相,对高国语迫害的目的,把当时坚持正义的领导班子人员全部调离,一年调整班子两次。刚调来的书记由于坚持正义,明升暗降。另外把跟自己有关系的他老婆的老乡调来担任书记和主任。检察院办案人员亲口对高国语说,你本来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得罪了领导。冯亲自打电话到检察院说,让我们照死里查你。
    5、控告市纪委检察三室、区纪委不坚持正义等,使国家的纪律和法律当儿戏,失信于民。
出狱后,高国语第一次去找他们索要原始证据,他们不给,并答应说如果因为这事处分你,由我们负责。
    第二次找他们索要证明,他们还不给,给高国语写了个证明,并把咨询他们的事实,写成是对高国语的初查。
    第三次找他们,要求他们把保证的话写出来,他们不写,说看你们区领导的态度了(事后知道,检察院三室的人,原来都是冯长宇的部下)。
    最后一次,张跃军找熟人捎信给高国语说对不起高国语,因为他们的压力太大了(2007年张跃军恶习不改,打死矿务局副局长已判刑)。
    湛河区纪委在第一次找高国语谈话时说,他们调查了,你说的都是事实,市纪委答复你的话他们都承认了,但还是给你警告处分,要么案子无法结。
    第二次湛河区纪委又找高国语谈话,歪曲了事实,高国语当时就提出抗议,办事员说,这些都是上面早都捏成的,你说也没用。要么你上诉,多写几份。
    6、控告湛河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歪曲事实,不按事实办案,刑询逼供,失职渎职。
    至今贾中民都想不通,他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凭能力老老实实做自己的事业,就这都不行。而那些腐败分子升官的升官,发财的发财,这个道理贾一直想不通,用于义武的话说就是贾树大招风,用李丰海的话说就是高国语工作干的太好,露头的檩子先烂,枪打出头鸟,难道遵纪守法有罪吗?他们的党性原则哪里去了?
    就是这样一幕以政府名义与贾中民合作的闹剧,却变成了扼杀其事业、剝夺其财产的一刃利剑。
   
    二、苦心经营的养殖场被折腾的支离破碎
    1997年贾中民筹资520.5万元,贷款579.5万元,共1100万元。建成了往香港出口的三元化活猪金沟养殖场,年出栏能力10000头,被中国农业部河南省粮油进出口公司、河南省动植物检疫局检查结果没有含激素类的产品,香港渔农处多次化验不含盐酸克伦特罗的产品,经农业部五丰行报批,香港渔农处认可,被河南省动植物检疫局命名为HN第25号养猪场,并从特制的针印发送贾厂专用,由于贾厂严格产品质量,严格供港数量。是国内求信誉、求质量、求数量的大型养殖企业。经铁道路批准,国家三趟快车抽掉两个车皮,给贾场专用。车皮号为:J8011254、J8011689,运送间段为鲁山车站至深圳转香港站。
    1998年因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对贾转包了司法局承包的碱场温泉合同纠纷一案的错误判决,贾连续上诉再审,再审期间,鲁山法院杨德华把贾25万的红旗车扣押,尔后,杨德华诈骗贾赎车款7.5万元,结果贾钱、车两空。2001年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原错误判决,发回鲁山重审,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贾不负一切责任。从1998年平顶山市中院错判这一案件起贾经常上诉再审,到2002年再审结果贾不服一切责任但法院扣押并倒卖贾的车,车、钱至今没给贾执行回转,因贾厂规模较大,贾的孩子还小,贾个人的厂不存在股份,贾出门告状,厂区员工都害怕担责任不敢妄自管理,特别是2002年12月贾到郑州高院控告时,天下大雪道路结冰,困滞郑州15天,猪场发生疫情,几千头猪全部有病死亡。使为投资1100万元的金沟养殖场遭到彻底毁灭。
   
    三、与政府合作的碱场温泉
    1996年12月29日,司法局局长李中强(病故),找到贾说,司法局以成立两劳回归基地,你任两劳回归基地的副主任,你要同意贾召开班子会给你下文,在这样的情况下,贾于1996年12月29日和司法局签了承包碱场温泉合同,合同期九年,每年九万元,效益很好。
    1996年10月29日,司法局给贾下发了[1996]31号文,关于公布干部职务的通知,任命贾为鲁山县司法局两劳回归基地的副主任。
    1997年12月23日,原发包人碱场温泉负责人罗新志(已判刑六年,现正在服刑期),状告司法局收回碱场温泉,给贾列入第二被告。1998年8月7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贾和上官群在本案中无过错。
    1998年12月7日,原告罗新志上告平顶山中院,中院判决贾负主要责任。
    1999年6月1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把贾价值25万元的红旗轿车给予执行,给贾写出车辆完好的收条。
    1999年9月13日,鲁山县法院执行厅厅长杨德华给贾说,老贾你的车已评估7.5万元,如果你拿来钱车就给你,结果贾拿来7.5万元交给杨德华后,钱也不给了,车也不给了,钱车两空。第二次评估拍卖车贾就不知道了。
    2002年5月15日,贾申诉到平顶山中院,中院通过再审,于2002年5月15日由鲁山县人民法院[2001]鲁经初字第215号判决,贾在本案中无过错。
    2002年10月15日,贾向鲁山县人民法院写出执行回转申请书。四年过去了,鲁山县人民法院具不纠正,也不执行回转。贾反映到鲁山县人大高树森主任那里,高树森在市人代会上作议案提出,久拖不办,严重超期办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高树森主任答复,由于执法不力,导致错案的超期办案,教训是深刻的。我们要加大执行回转力度,短期此案办理结束。
    由于贾多次催促,四年后法院开始执行了司法局,已执行司法局3万元,司法局局长骗贾说,咱两家都是被告,法院判决书上又没有写执行司法局,你写个撤诉吧,我们和法院是一体的,我们也要求赶快给你执行回转。在这样哄骗的情况下,司法局的律师给贾写了申请报告。
    2010年5月18日,贾反映了省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他们看到后,非常气愤,就到人民法院督查即办。法院院长哄贾说,你就给他们说处理满意,他们走后我给你解决。
    政法委省高院领导走后3年了,现在是只字不提。
   
    四、鲁山县石人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的厄运
    一九九九年二月,贾中民与鲁山县鲁阳镇第十街第九村民组签订了矿泉水井、耕地租赁合同。那时,鲁阳镇第十街第九村民组有矿泉水井一眼,耕地约12亩,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租予贾中民的鲁山县金沟养殖场使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了共识。甲方水井一眼,租给乙方使用,每年租金壹万元,在合同有效期间,水井交乙方全权使用。水井在乙方使用期内,如出现其它单位或个人争议主权或使用问题,由甲方负责无偿解决。甲方原有供电、电路及一切设施,无偿交付乙方使用,如容量不足,需更换设施,此项费用由乙方完全负责。凡属甲方辖区道路,应无偿为乙方提供方便,保障畅通无阻,从水井到厂区铺设输水管道,工料费由乙方解决,但甲方必须无偿提供有利环境,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建厂投产后如有空气或环境污染,由县级权威部门鉴定处理,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找乙方麻烦。合同执行期内如出现水质变化达不到国家要求标准,或水位下降供不应求,合同自行终止。同时,水井北方有甲方耕地一块约12亩,每年租金壹万元,该地东邻七街十组耕地,西邻甲方道路,南邻甲方土岗,北邻十街王庄耕地,全部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厂内排水,由甲方无偿提供,其工料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建厂主要建筑工程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其它比较简易工程,由乙方安排,允许甲方施工,但必须达到要求标准。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继续承租,原合同内容不变,其中占地、用水租金两万元适当升降,升降标准遵照国家小麦保护价(99年0.64元),2009年根据小麦保护价升降幅度上下浮动。具体付款办法是每年水、地租金两万元分两次付清,第一次当年五月份,第二次当年十二月份。如果合同终止,乙方付甲方土地复耕费壹万元,乙方财产由乙方全权处理。本合同期当时是定为十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至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当时是十街支部书记刘森林按招商引资亲自找到贾,说他们村有一个自喷井经化验属优质天然矿泉水。水井自喷三年无人问津,如果贾来开发,村里保证给贾优越的环境条件。贾看了以后,拿着化验报告找到了中国矿泉水委员会孙昌仁秘书长,孙昌仁秘书长看了化验报告说确实是优质水,中国现在很少见。听了之后贾就决定开发。
    1999年2月26日经两次群众会讨论由组长李东和、支部书记刘森林,商量定了矿泉水井、耕地租赁合同书。
    正当全厂购设备盖厂房干的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没电了。经询问,组里又换组长了,组长换了贾洪涛,他把变压器灵壳摘走了,目的是要增加租赁钱,经协调再给组增加18000元(包括镇、街)。这次停产15天,贾找到支部书记刘森林说环境恶劣情况,他说没办法,到了镇政府,镇长说:“你来了,货到地土死,忍气吞声吧”。因贾洪涛花了组里款没给群众说,群众反对又选上了组长宋玉敏(女),由于全厂职工努力肯干瓶瓶达标,质量严格把关是中国市场上少见的优质天然矿泉水,在2000年进入人民大会堂给予中国妇联召开的情系西部共享母爱的大型义演活动给予赞助3卡车矿泉水同时获得了中国矿泉水协会委员会单位、河南省矿泉水协会委员会单位、河南省旅游局定点生产企业,鲁山县人民政府重点保护单位,产品销售到郑州、许昌、禹县等地。
    2008年有人到厂给贾协商想用伍佰万元购买石人山矿泉水公司,贾不同意,他们就找到组长宋玉敏,宋玉敏说地是咱组的地好办,给他撵走,并找到贾说,老贾给你壹佰万元钱,你拿去养老吧。贾说:“贷银行有款,企业正在兴旺之时,贾不能把厂卖了,贾的合同还有一年零五十四天没到期,再说合同到期后贾还有权续约。”宋玉敏就给贾送了解除合同通知书,时间是2008年4月29日。贾还是不走,宋玉敏就把水井的阀门关掉,门焊住,使正在纳税的企业迫使停产。贾就到县里各级政府汇报反映纳税企业停产状况无人管。贾于2008年5月11日状告到鲁山人民法院,审判长吴大憨,开庭两次,一年没结案,买方就打到宋玉敏那里14万元,另打上2万元共16万元,做买厂的定金和打官司不能输的活动资金。就这样一年多没审理。贾和宋玉敏经常吵架,群众知道人家汇过来14万元,宋玉敏无办法给了新组长李新强、在任组长李新强把14万元给群众分了,分完分不完不知道。另两万元作为打官司的经费。
    焊门锁门群众就不知道,群众说,有啥事就说,不能给水井门焊住。群众哪知,一百万元让贾走,还有四百万元大款能装入宋的口袋,锁门的举动群众反对又选了队长李新强,李新强给贾说有人想买厂评评估。2009年9月20日通过法院评估数字是160.9万元。结果人家不买了,生产组组长、街部领导、包括法官吴大憨、都在寻找买主。人家害怕有纠纷不合法无人敢买,此案五年半没有判决。贾反映到新闻部门,新闻部门发表了:“鲁山法院开庭后5年无判决,法官称为当人考虑。”的一篇文章。吴大憨才把判决书给贾,判决书上写到:租地无效,撤销合同。生产组给贾110万,贾给生产组4万元可搬走,贾不服(2008)鲁民初字第1010号判决。贾上诉的目的是:耕地贾又不知道,贾租组里的地,犯法贾只犯百分之三十的法,组里犯百分之七十的法。判决就这样判决的。可笑的是,贾犯了百分之三十的法竟减掉贾48万元的评估金。组里犯了百分之七十的法,组里减掉了十万元的租金。贾上诉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郭国会庭长说协调不判决,贾说不协调。贾和郭国会庭长吵了起来。十个月后郭国会庭长给贾说你撤诉吧,维持原判。就这样拉锯八年,使强大的、使鲁山财政有很大收入的、能安排人员500人的企业彻底垮台。使贾遭受的惨重的损失。
   
    五、竭尽血本购买的国家6778中草药仓库被强行抢占
    1997年,贾投资1200万元购买了国家六七七八中草药仓库,现产权归贾所有。2008年,鲁山农行华言广以贷款事项有纠纷为由抢占养殖场,无理抢夺看大门的钥匙,用该场租办拉锁厂、镜框厂、辗金子厂,在经营期间,扒掉贾房子26间,后3厂倒闭,无人看管,房屋财产、窗户、门窗全部被盗,1500米的输水管也被盗取一空。沿墙凿开4米高的大窟窿,仓库时有倒塌的危险。经贾再三督促,做镜框的设备、辗金子的变压器及设备至今占用。
   
    六、交通工具被强行扣押变卖  鲁山县人民法院一错再错
    控告人与案件关联人河南省鲁山县温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新志因温泉承包合同一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终于2002年5月15日以鲁山县人民法院(2001)鲁经初字第215号民事判决书画上了一个句号,受冤人胜诉而告终。然而,基于此案发展的整个过程却把控告人整的生不如死,异常难以承受,期间的辛酸苦辣难以言表,而这一切都是因鲁山法院副院长杨德华一手制造的。请看杨德华是如何坑害控告人的:
    1999年6月1日,杨德华指使执行员匡克宪将控告人价值29万元的红旗轿车予以扣押,开进了法院;
    1999年9月13日杨德华通知控告人给他交75000元现金,返还控告人的红旗轿车,但钱收后放入他的抽迪后反脸变盘一不退钱,二不给车,叫控告人告他哩;
    2002年10月15日控告人向法院执行庭杨德华庭长申请执行回转至今毫无结果;
2003年4月29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控告人申请执行无果一案在答复鲁山县人大主任高树森所提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平中法联(2003)第04号文下达后仍无动于衷,至今控告人因此案被拖累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混身病魔缠身,没有分文经济收入,负债累累,连最低的生活也维持不了,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七、鲁山县人民医院非法集资骗资
    1997年5月20日原任医院院长韩国栋到贾中民家找贾说,医院盖病号楼资金紧张,请你捐款,并承诺捐款1万元以上者医院给你办终身免费一年一次检查身体卡,并立碑留念。贾听后,就给韩国栋2万元(有收据),15年过去了,医院没有实现自己承诺,反而用捐款和集资款购买了县心科医院,他们打着集体的旗号称第三人民医院挣钱归自己所有。当时医院根本没有受到任何灾难,偏靠资金紧张就到民间筹集募捐,试问,到社会捐款不管个人或单位既没有事实,也没有民政局文件,那么就靠资金紧张就叫捐款,他们购买心科医院就有钱,为什么不捐?目的就是骗社会良民,他们所为捐款是否不用通过民政部门、慈善机构,既没有文件,也没有任何部门手续,随便到民间捐款是否合法,鲁山县人民医院捐款是否有效?相关部门该管一管了。
    
    八、遭遇合同诈骗,投诉无门
    贾中民在河南省鲁山县熊背乡金沟开办了一个名字为河南省鲁山县金沟养殖场,专业养猪,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完整,养殖业务兴旺,生产正常,利润相当可观,为了扩大两万头规模,场方决定招商引资,经人介绍,贾去到海南省海口市金海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找投资方,该公司经理梁贵彬听了汇报,就向贾提出了合作意向,贾表示愿意合作,梁贵彬说:“咱们签个假合同,主要应付香港金海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我们是它的分公司,就说我们给你汇过去款了,这样香港投资公司相信,咱双方我们事情办得快一些。”我说:“假合同让我拿一份。”梁贵彬说:“不用你拿了,我们主要是应付香港投资公司的,这个合同对你不算数”。经过双方协商,于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签订股份合作合同书。海南金海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河南省鲁山县金沟养殖场进行投资,以扩大生产,合同约定合作期限五年,海南金海阳实业投资公司向河南省鲁山县金沟养殖场投资了3000万元,分别占股金53%和47%等等。达成协议后,梁贵彬说:“为了充分体现合同的可靠性、公正性,我们可让海南富安律师事务所来见证。”海南富安律师事务所李天明看看合同后,要见证费,我说:“见证费需要多少钱?”李天明说:“需要24万元。”梁贵彬说:“老贾你汇来12万,我们再拿12万,给海南富安律师事务所李天明吧。”我说:“我这里没帐号。”梁贵彬说:“先汇到我们帐号上吧。”汇款地址:海南金海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帐号:801053187,汇入行:农行金贸区办事处。我说:“可以。”我就打电话让河南省鲁山县农行汇去12万,12日签的律师见证书,没有盖律师见证公章,我说:“不行,我的款打过来还叫汇回去。”无奈,富安律师事务所李天明于1998年8月16日晚给我盖了律师见证公章。我说:“今天16日,你怎么写成17日?”李天明说:“今天、明天就隔一晚,算了吧。”在海南省海南富安律师事务所由该所律师李天明进行了见证(有律师见证书),见证时间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七日,我说:“梁经理,路这么远,我也不知道汇入行在哪个位置,你跟我一块去,取出给李天明律师吧。”李天明律师说:“不用着急,会计没在家,我取出后开个发票停几天给你邮去。”
    1998年10月23日梁贵彬打电话给我说 ,我们去考察你的养殖场进行评估。1998年10月24日我在郑州河南饭店开了房间(有发票)。1998年10月25日早,梁贵彬给我说,我们来要考察几个地方,还有郑州学校,带钱不多,你在借给我们2万元,我们回去后把款就给你打过来,我打电话让场内职工马海燕带2万元速到河南郑州饭店,下午马海燕带了2万元到了河南郑州饭店,把款交给我,我说你给梁经理吧,梁贵彬接钱后给我说,你先回去吧,我们马上到你场里去考察。停了几天,贾打电话给梁贵彬说,你赶快来考察评估吧,他说我们在郑州了解了你的场区很大,规模不小,不用考察评估,我们就不用去了,停几天我们按合作协议把款打过去。三十个工作日过去了款没汇来,贾连忙打电话,手机不通了,今盼明,明盼后,盼了14年杳无音信,为此,贾专门去找梁、李,已找不到公司,也找不到人,十四年间来去数次,不见人,更不见对方发来的发票。
    梁贵彬、李天明以诈骗为目的签订合作协议,又签订了见证合同,见证合同签订取得了贾的信任, 梁、李又以双方见证费为名骗取贾12万元,又以考察地方多为由向我借2万元,梁、李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可贾向当地公安部门以法控告,没有结果。
    经过轮番摧残,从此,贾中民变得判若两人,最近记者去采访时,见当年飒爽英姿的农民企业家,如今变得目光呆痴,言辞不清,口水不断,行动迟缓,步履艰难。当地的老百姓都愤愤不平地说:“命运太捉弄人了,这么精明强干的人被拆磨得不成人样,公理何在?”
    但用贾中民的话讲:“冤屈之痛固然痛苦,但在贾的眼皮底下肢解的一个个企业又是何等的残忍。他开办的山庄煤矿是标准的国家矿井设施,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一直赞赏,可经地方政府一插手,彻底变了样了。可该市湛河区的领导看看日新月异变化中的山庄煤矿,看看具有企业家风度的贾中民,他们心里失衡了,开始明目张胆向贾中民索要数目不菲的各种费用,而被拒绝后,他们恼羞成怒,挤兑和排斥贾中民,夺去了220万元股份还不死心,亲自策划把已经盈利的20多个亿霸为己有。他创办的石人山矿泉水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形成了美丽的花园式企业也被当地政府的挤兑和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或胡作为而破坏得面目全非,狼迹斑斑。投资1200多万元办的金沟养殖场也同样难遭厄运。
    贾中民的辉蝗己成为历史,贾中民的企业梦到此划上一个耐人寻味的句号,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侵权事件的本身给人们留下了诸多问号:记者向贾中民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像你这样有这么多光环照着的杰出人才,为什么会蒙受如此不幸?贾中民无奈地说;“祖国母亲伟大,不容置疑,但‘孩子’太多,那能顾得过来?”多么善良的老人,人己经被迫害到这个份上,对党依然无怨无悔。
    贾中民的悲剧还要持续到何日才是尽头?
    如今的贾中民,住在鲁山县城最次最小最偏僻的一个小角落里。家中陈设简朴,生话己经降到低保水平,可这位在幻想中生活的前农民企业家,做梦都不会知道社会上怎样说他。记者从贾中民家出来,所乘坐的出租车司机是原来贾的矿泉水厂的隔壁邻居,他一谈到贾中民的悲惨遭遇似乎知道的不少,滔滔不绝地说道:“这个人太亏了,多老实巴交的一个人。安分守法的一个农民出身的农民企业家,靠自己的聪明才智,靠自己的老实本分,倾尽家本,东凑西借,办起了一个个企业,都被那些社会渣滓,无赖官员给坑苦了”。记者一行听着司机的一番话,真是又好气又好笑。现实中的贾中民在简陋的房中还在痛苦的阴影忍受着煎熬,贾中民价值数千万元(舍股份增值)财产被无端剥夺,他一夜之间从“千万富翁”降为“低保户”,每月靠低保维持生活,己经够惨了,而那些相关的政府官员为什么还要强加这么多莫须有罪名,让他在污泥浊水中生存?
    通过贾中民事件,纵观全过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贾中民是河南平顶山鲁山县省的知名人士,也是省市领导本应密切关注的重点人物,一位曾被李鹏总理关照过的全国知名企业专家,竞遭此不幸,难道河南平顶山鲁山县省市领导全然不知?
    国家每年批准德高望重的人是屈指可数的,如果对这些应当提供特殊关照的“市”级特殊人才建立一种定期巡访机制,每年定期对他们的工作、学习、身体、生活进行巡视访问,像贾中民这样的悲剧将完全可以避免发生,因为像贾中民这样有影响力的人物,身上所发生的悲剧,其影响面自然也就大得多,苦了贾中民一个人,会冷了一大片人的心。民心可畏,理当珍惜之。
    十几年来,贾对平顶山市湛河区九里山办事处原副主任、共产党员邢德鼎贪污、侵占、行贿、偷逃税款的事实材料给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2014年4月4日,贾把邢的材料举报给中央驻河南第八巡视组;   2014年4月14日,贾又把邢的材料重报给中央驻河南第八巡视组;2014年6月3日,贾把邢的材料举报到河南省纪检委尹晋华书记;2014年7月5日,贾把邢的材料举报给中纪委王岐山书记;2014年7月13日,贾把邢的材料举报给中纪委检查部黄书贤副部长。这些材料全部转入到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纪检委、湛河区纪检委检察局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是时间长了,账邢德鼎丢了,邢德鼎2001年在煤矿经营,2003年不当干部了,2005年退党了,所以此案无法查处。
    省委巡视组在平期间,贾于2014年10月23日把小人物、大贪官邢德鼎所述贪污、侵占材料举报给巡视组,巡视组给贾发了平告检字[2014]第70号告知书,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电话通知贾,诉说案情,说完后,检察院一个女同志说,你到公安局,这不是检察院管的事,再说乡里干部贪污了集体款,检察院只管国有,不管集体,你上公安局吧。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贾到平顶山市公安局信访大厅立案,一位公安局的同志看了看说,这是法院的事,公安局不管。
    因邢德鼎有钱有势,到处行贿,造就了强大不折断的利益链条,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为此互相勾结,互相包庇,使此案在平顶山市无人管、无人问的腐败局面。
    贾中民的悲剧故事,让人们联想到像贾中民这样德高望重的特殊群体,尚有如此不平之事发生,那么,基层的平民百姓又将如何呢?如果通过贾中民的事能唤起一大批当权者的良知,用贾中民的话说:“和谐社会,自己牺牲点我已经不在乎了,关键是对做出杰出贡献的专家,党和政府是否也应该予以重点保护,至少也应该享有中国公民应有的起码权力吧?”那么,对贾中民的不白之冤相信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那些有良知的官员会说句公道话,中央更不会视而不见,可以坚信:在习近平总书记倡导依法治国,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今天,贾中民的悲剧不会再延续下去,但愿贾中民是中国企业祭坛上的最后一名“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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