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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应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
发布时间:2022-04-25 11:56:11 点击次数:153

改革应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


        孙涵

  (2014年7月5日)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20多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尽管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也完全可以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就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言,是在一些地方、一些具体改革措施的实施过程中,一些同志混淆了改革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把一项群众性的事业变成了少数人说了算的事, 许多改革的内容都是以权力为中心,群众以及他们的切身利益往往成了改革的对象。应该说这是有悖于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初衷的,也是极需要纠正的错误倾向。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改革是极其复杂的、群众性的探索和创新的事业。""广大群众在改革实践中有伟大的创造。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我们的改革一定能够取得成功。"随着改革的深入,有些同志淡忘了这一点。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研究和制定改革的方案,不是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而是从怎样方便和扩大权力的应用范围、怎样有利于权力的行使出发,转嫁职能,甩"包袱"。只要是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就统统撒手不管,而不是考虑该不该管、为什么没有管好?也不考虑人民群众是否需要。党的十三大提出:重大问题要有人民群众讨论,重大情况要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是"重大问题"、"重大情况"?理当是那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大多数人所关注的问题和情况。像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公费医疗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所有这些都与每个人的利益切切相关,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如果不经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讨论,不广泛听取社会各个阶层的意见,不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和承受能力,就很可能得不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影响到改革的顺利进行。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中要求做绝大多数中国人利益的忠实代表,这同样应当成为我们制度各项改革措施、开展各项工作都出发点和归宿。"三个代表"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应当成为全党实实在在的行动,从我们的改革措施和各项具体工作中充分体现出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只能由绝大多数人自己来决定,而不是由少数人"闭门造车",凭空制定"理想化"的改革措施。在许多企业中,企业的自主权扩大了,可广大职工的民主决策的权利却反而减少了,许多问题都是由少数几个企业领导说了算。给企业放权,实际上变成了给企业领导放权,无论是企业的经营决策,还是用工制度的改革,职工群众都只能当"沉默的羔羊",听凭权力的宰割。
  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是推进改革的生力军。我们进行各项改革的目的,无一不是为了尽可能多地提高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当然,所有改革必然带来各种人群的利益调整,也会使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但是,我们必须明确,我们不能总是要求人民群众牺牲眼前利益来照顾"长远利益";我们的各项改革也必须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眼前利益是最直观、最清晰的实际利益,离开了眼前利益而奢谈什么长远利益,决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在有一种情况,就使借口"长远利益"、借口"改革成本"、借口"提高效益",无视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衡量改革成败的标准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这"三个有利于"是一个整体,绝不能有半点偏废。只考虑效率而不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或者提高效益以牺牲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为代价,都不能说是成功的改革。我们必须清楚,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改革理当以人民群众为本,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一切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原则。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为了改革而改革,把改革变成了一种形式,一种捞取个人政治资本的手段。这是十分要不得的。
  改革的过程,也是我们不断反思的过程。只有不断地进行反思,不断地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才能使我们的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从而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地推向前进。改革不能以权力为中心,而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为中心,充分体现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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