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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

谁来监督国企经营者?
发布时间:2022-04-25 14:53:54 点击次数:121

     近几年,国有企业经营中暴露出来的种种经济犯罪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经营者贪污受贿数目之大,给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之惨重,令人吃惊。中国五环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应怡邦玩忽职守,将公司的40万元巨款打了个水漂;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主谋贪污和分公款300多万美元,其亲属狐假虎威收受钱物数千万元;浙江金华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单华,先后十多次以企业名义为他人贷款担保,致使红红火火的“金华”蒙受损失1000多万元……人们不禁要问:这些经营者何来的这般神通广大?何以能胆大包大?难道就没人监督他们?
  有人分析说,问题出在制度上,企业经营者权力过分集中,得不到任何监督与制约,企业经营中的“家长制”,导致了经营者的独断专横,为所欲为。遗憾的是,这与实际不符。类似上面提及的那些企业,都是按照现代企业组建或改造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由经理层组成的领导管理体制,一应俱全,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财会部门的制衡机制也无一空缺。显然,漏洞并不在于制度的不健全。也有人分析说,问题出在一些经营者本人的素质上。这种说法倒是在理,世界上有哪一件错误坏事不是与个人的素质有关呢?但是,如果我们的国有企业的命运任凭经营者个人的素质来主宰,未免也太悬了的。我们总是企望个人能自觉,这毕竟只是一厢情愿,个人的道德素质是潜在的,多变的,因而也是不确定的。还有人认为是有关部门用人不当,选人不准。有这个因素,但褚时健等人谁也不能否定他们是能人,而且治厂有方。显然,让他们担当国企经营者并没有不当之处。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呢?还是出在监督机制上,一些企业经营者的活动无人监督、无法监督,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从表面上看,有关企业经营者活动的监督保证措施也不是没有,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职工代表大会制、股东代表大会制、财会审计部门的监督……然而,这一切”万无一失”的制度在一些企业形同虚设,其监督保证作用能否正常发挥,还得看被监督者愿不愿意让你监督,如果他不愿意,你一点办法也没有。一些企业经营者确实经营有道,随着企业的迅速发展,经营者个人的各种荣誉也纷至沓来,个人的威信也与日俱增,于是,“能人”意识急剧膨胀,接受监督的意识日益淡薄,“家长制”作风自然形成,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为所欲为,天马行空。在这种情况下,有谁敢对企业经营者说个“不“字呢?再加上,一些经营者是振兴企业的功臣,地方各级组织自然把他们当作”掌上明珠”,一味地捧场、庇护,对不同意见加以压制。而那些企业的自身监督机构和执法部门,因自身的诸多利益受制于他们,也只能敢怒不敢言,哪儿还谈得上监督?在一个一人说了算的企业里,每个职工的饭碗都在经营者手心里,有谁敢轻易置饭碗于不顾而犯上呢?可以这样说,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之间的依附关系,必然导致监督机制失灵。从大量情况看,一些有问题的企业经营者的为非作歹决非一两天,而长期以来却能瞒天过海,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原因就在于此。
  谁来监督国企经营者?一是制度保证,二是法律监督,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国有出资者必须对其资产运营进行有效地监督,直接委派监督人员,从而使监督主体与客体脱离依附关系;同时,司法、审计、职代会、股东大会共同监督,有效地把企业经营者的活动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监察机关应改变“民不举官不究”的官僚主义作风,对那些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全天候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把国有资产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也应当及时申报个人收入与家庭财产情况,以此作为防范措施,保证我们的监督机制正常有效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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